为了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院,不断优化我院研究生生源结构,特制定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资助办法如下:
1
、被我院正式录取的
“985”
、
“211”
高校推免生(不含专项计划),学校给予
10000
元
/
人的优秀新生奖;其他院校的优秀推免生,学院给予
5000
元
/
人的优秀新生奖。
2
、学院将给予优秀新生科研经费,经费额度依次为
“985”
高校推免生
10000
元
/
人、
“211”
高校推免生
8
000
元
/
人和其他院校的优秀推免生
4
000
元
/
人。
3
、推免生录取后优先安排双选导师。
4
、学院积极创造条件,为在读研究生提供勤工助学及助管、助研、助教岗位。
5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型学位。
6
、本办法均限定普通高校本科毕业且获学士学位考生。
7
、本办法解释权在
化学与材料工程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江南大学化学与材料工程
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2016
年
9
月
12
日